第一条:本俱乐部的名称为“淮阴工学院教职工篮球俱乐部”,是淮阴工学院教职工中广大篮球爱好者自发成立的群众性体育团体,是在淮阴工学院学校工会领导下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的体育组织。
第二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体育文化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篮球活动。通过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精神文化修养和健康水平,推动群众性篮球活动的展开。
第三条:“淮阴工学院教职工篮球俱乐部”主要活动:
1、组织会员开展篮球活动,为会员提供进行篮球技术的交流和切磋的平台。
2、为会员提供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的篮球活动场所,为会员提供篮球健身的咨询和服务等活动。
3、与兄弟省、市篮球协会联络协调,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提高活动的质量和层次。
4、联系、吸纳社会各界的赞助。
第四条:凡是淮阴工学院教职工并承认俱乐部章程和履行义务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俱乐部。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退出俱乐部的自由。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执行俱乐部的有关规定;
2、自觉、按期交纳会费;
3、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4、关心俱乐部建设,经常向俱乐部的工作提出建议,积极提供有关活动信息。
第七条:会员到期不按时缴纳会费或本人自愿退会或不执行俱乐部相关规定的,即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条:俱乐部的领导机构是俱乐部委员会,俱乐部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队长一名、外联部长一名、财务部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球员代表二名。俱乐部的活动、决策、计划等由俱乐部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俱乐部经费来源主要有
1、会员交纳会费;
2、校工会划拨的活动经费;
3、社会各界的赞助。
第十条:俱乐部的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宣传、组织篮球活动的有关支出;
2、用于会员的统一服装,场地费,购买篮球等。
3、俱乐部的经费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的审查监督,并定期向全体会员提交经费使用明细。
第十一条:本章程经俱乐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行。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俱乐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