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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淮阴工学院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选举代表的通知

2012年12月04日 16:07  点击:[]

淮工院委〔2012〕47号


关于召开淮阴工学院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选举代表的通知

各二级党(工)委、党总支:
   我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届期已满,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13年元月15日左右召开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回顾总结一年来办学成绩与经验,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拟出台的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两代会”在推进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为了开好本届“两代会”,现就“两代会”代表选举及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能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起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声
誉,有大局意识,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二、代表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两代会”代表按全校教职工总数10%的比例产生,各二级党(工)委、党总支原则上按分配名额产生代表(见附件1),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和先进性,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60%,干部代表和其他人员代表各占20%左右,注意推荐劳动模范,党、政、工、团、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女职工代表。
三、代表产生程序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通过召开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党总支(党工委)通过推荐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以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代表,报“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时间安排
   各二级党(工)委、党总支于12月31日前将“两代会”代表名册交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电话:83591995。

附件:1.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评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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