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阴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办法》精神,现就申请2013年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吸纳新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申请补助
1、凡2013年已交纳会费(由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每半年代扣一次)的会员,如在2013年度内发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在校医院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的可以申请互助金补助;
2、互助金补助申请程序、补助范围及标准按照《淮阴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须填写《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并附上本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有效单据。
二、关于吸纳新会员
1、凡2013年3月以后调入我校的教职工,或2013年3月以前未申请加入互助会的教职工,都可以申请加入互助会;
2、凡新申请加入互助会的教职工,均须填写互助会会员申请表,并交纳每月10元的会费(由财务处每年分两次代扣);
3、2013年度及以前已加入互助会的教职工,继续交纳每月10元的互助金。
请各分工会及时通知有关教职工,抓紧填写《淮阴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并将《新会员申请表》于3月15日前电子档发至工会徐倩OA,纸质稿送交校互助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225室);将《互助金补助申请表》及附上本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有效单据送交校医院杨学清院长审核办理。
附件1:互助金补助申请表
附件2:医疗互助会会员申请表
校工会
2014年2月19日